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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摔婴案宣判郭增喜被判3年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0-31

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1月28日上午在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定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郭增喜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2013年7月20日晚,李青峰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婴儿在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散步,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自己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随后,女婴被送到了附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事后,“摔婴”民警郭增喜说,他和另外两人饭后准备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到这对怀抱婴儿的夫妇,就借酒劲打赌,猜那个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他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大家取笑。他为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悲剧,他说,这件事他很惭愧。

2013年8月17日此事被媒体公开报道。林州通报,当地已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8月,初步调查发现,林州公安局未按规定上报案情,是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

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郭增喜仅被关禁闭15天。事件隐瞒近一个月。记者接到知情人爆料后,前往河南采访,曝光了该事件。

事件报道第1天摔婴民警被刑拘

“河南民警摔婴案”首篇报道刊登的次日下午,事发的林州市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几个小时后,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郭增喜予以刑拘。

事件曝光的第2天当地公安局长、政委被停职

事件曝光的第3天,又有了新的实质性进展。记者从林州市宣传部获悉,专案组已将林州市公安局局长魏书平和政委杨承栋及一名副书记停职。

报道第3天,调查组负责人称有人包庇将追责。

除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等3人被停职处理外,安阳市公安局分管林州分局的一位党委委员也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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