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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轻质保温材料厂长侵吞国资600余万获刑15年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24

趁国企改制之机,采取虚构事实,骗取有关部门核销、隐匿土地、房产等手段,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达600余万元。经黑龙江省哈尔滨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近日,该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原哈尔滨市轻质保温材料厂厂长房彦生有期徒刑15年。

2000年2月,房彦生被哈尔滨市建材集团聘任为国有企业哈尔滨市轻质保温材料厂厂长。2000年10月,该厂进行改制期间,恰逢武警哈尔滨某部欲购置该厂土地。兼任本企业资产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的房彦生,利用职务之便,指使该厂党支部副书记翟某,虚构1998年哈尔滨市政府拓宽机场路征用该厂国有工业土地27680.11平方米,向上级有关部门打报告请求核销上述土地。而后,他又指使该厂档案员以厂房年久失修、倒塌等名义,制作资产报废盘亏技术鉴定审批表,申请核销房产共计15项,建筑面积3319.44平方米,并在评估时隐匿房产9项,共建筑面积1463.65平方米。后房彦生持该两份核销请示文件到哈尔滨市建材集团和哈尔滨市财政局,骗得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在哈尔滨市某会计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厂进行资产评估时,房彦生提供了虚假核销文件和申报的房产等国有资产,并要求该事务所对该厂进行“零改制”,使其隐匿的土地、房产未进入评估。

2001年3月,房彦生将该厂19611.12平方米国有划拨的工业土地使用权,以每平方米320元价格,出让给武警哈尔滨某部,取得土地出让金共计人民币646万余元,之后,房彦生以为职工搞福利为名,将其中600万元转入黑龙江省某房地产公司,用于合作投资。仅将余款46万余元存入该厂基本账户。

经检察机关侦查证实,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在该厂国有企业改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过程中,房彦生故意隐瞒出让给武警哈尔滨某部的土地,以出让后的土地面积作为净资产,向哈尔滨市国土局申请评估核算,请求变更土地使用权。后经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哈尔滨市产权制度办公室审核后,使该厂企业改制。房彦生故意隐匿、核销的企业房产24项,共建筑面积4783.09平方米,未进入评估,使其侵吞国有资产的手段得逞。按照“零卖断” 政策改制,该企业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据此,房彦生贪污两项国有资产总价值达645万余元。2008年9月,房彦生将贪污赃款所投资收益转至改制后,其个人控股的哈尔滨市轻质保温材料厂,将其中与妻子持股合计51.9万元,据为己有,占企业股份的54.51%。

2009年11月19日,哈尔滨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经缜密侦查后,12月4日,该院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将房彦生逮捕,并冻结房彦生贪污赃款及投资收益款1600万元,上缴国库。

2010年11月11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房彦生有期徒刑15年后,房彦生不服,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遂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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