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么努力骗的钱,凭什么还你?
作者:法律小常识 发布日期:2016-11-16
上了一当又当,当当不一样,吃了一亏又一亏,亏亏有体会。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春风,很多诈骗团伙利用人们爱贪便宜的人性弱点,借助O2O、云计算等噱头大肆从事非法传销诈骗活动。购物全返或者高额返现不过是10个瓶子八个盖的庞氏骗局罢了,当有一天骗局资金链断裂,很多人都会血本无归。其实近几年席卷全国的高额返利骗局并没有太高的科技含量,很多该骗局的模式跟当年的万家购物网如出一辙,说到底购物高额返利网站不过是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的骗局罢了。
【万家购物案回顾】
据了解, “万家购物”所在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应建成、杨江峰、邵康、胡伟4人于2010年5月组建。当年12月左右,新增叶飞林、奚爱民、肖中、王萍、乐慧玲、方国仙、朱小霞、余翠珍8名股东。
2010年7月以来,“亿家公司”以“万家购物”返利网站和“百业联盟”加盟店网络为平台,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一元返利”、“消费=存钱=免费”等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消费。
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发展会员、发展加盟商等,并按入会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公司管理层等级。按其注册加入的时间顺序,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实行“六代计酬”和“区域计酬”。
2012年6月11日,金华警方对“亿家公司”及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了应建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经公安机关查实,“亿家公司”利用这种经营模式在全国发展会员总数190多万个,其中普通会员110多万个,VIP会员75万多个,金牌代理5000多个,金牌代理商6000多个,区域代理商2000多个;发展百业联盟商户10余万家。
万家购物平台运营应偿付会员的债务为7.73亿元,最终将形成对会员的待分配分红返利债务为240.45亿元。案件涉及近200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的2300多个县(市)。
【判决依据】
据该案审判长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应建成、杨江峰、邵康、叶飞林等15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系共同犯罪。